2018/1/5
关于举办2016首届合肥社区3V3篮球邀请赛暨
第十二届包河社区邻里3V3篮球邀请赛的通知
各社(居)委、有关单位:
为丰富街道社区居民文化体育生活,推动我市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我街道定于2016年10月22日-23日举办2016首届合肥社区3V3篮球赛。现将篮球赛有关事项如下,请按要求完成比赛报名和各项准备工作。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篮球协会、合肥市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合肥市包河区教体局、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办事处
二、承办单位: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包河社区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10月22日-23日
比赛地点:省体育局全民健身广场
联 系 人: 白岩
电话:18255181558
附件1:2016年包公街道篮球赛竞赛规程
附件2:三对三篮球赛竞赛规则
合肥市包公街道
二0一六年九月十日
附件1:
2016年包公街道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篮球协会 合肥市包公街道
二、承办单位: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10月22日-23日
比赛地点:省体育局全民健身广场
四、参赛单位:合肥地区球队均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成年男子组、青少年男子组
六、竞赛规定
(一)参赛条件:
1、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经医生证明身体健康适于参加篮球比赛的男子业余篮球爱好者。
2、每队可报运动员4人、领队、教练员各1人。各参赛队报名后,均不得更换和增补运动员。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健康证明到场参加比赛。
3、各代表队应着装整齐,端正赛风,服从管理,严格执行赛风赛纪的要求。
4、参赛运动员原则上必须办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出现伤害事故组委会不予负责。
(二)竞赛办法
1、比赛场地为标准尺寸篮球场。
2、采取中国篮协三人办较新审定的三对三篮球规则。
(三)决定名次办法
1、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决胜赛制,直至决出名次。
2、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在前。如果有2支或2支以上球队之间的比赛有相同的胜负记录,将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
1、它们之间比赛净胜分的高低;
2、它们之间比赛得分的高低;
3、所有比赛净胜分的高低;
4、所有比赛得分的高低。
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名次排列。
5、比赛十二分钟一场。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不足8支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对获得前8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及奖品。
(二)组委会提供给参赛运动员每人一套双面篮球服。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须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市教体行政部门公章,于 月 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往安徽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97号;邮编230001),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安徽省青少年体育比赛指定报名邮箱:ahstybs@sohu.com。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安徽省篮球协会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于大会组委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三对三篮球竞赛规则
第1条:场地和用球
比赛应在拥有一个球篮的3x3篮球场地上进行。标准的3x3篮球场地面积应为15 米(宽)×11 米(长)。场地应提供一个标准篮球场尺寸的区域,包括一条罚球线(5.80 米)、一条两分球线(6.75 米)、以及球篮正下方的一个“无撞人半圆区”。可使用传统篮球场的半场。所有级别比赛统一使用6号球。
第2条:球队
每支球队应包括4名队员和1名领队,其中3名为场上队员,其他为替补队员。
第3条:比赛裁判
比赛裁判应由1或2名临场裁判员和2-3名计时员/记录员组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第4条:比赛开始
4.1. 比赛开始前,双方球队应同时进行热身。
4.2. 双方球队以掷硬币的方式决定第1个球权。获胜一方可以选择拥有比赛开始时的球权或拥有可能进行的决胜期开始时的球权。
4.3. 每支球队必须有3 名队员在场上才能开始比赛。
第5条:得分
5.1. 在圆弧线以内投篮中篮得1 分。
5.2. 在圆弧线以外投篮中篮得2 分。
5.3. 罚球中篮得1 分。
第6条:比赛时间/胜者
6.1. 规定的比赛时间如下:
1 节10 分钟。在死球状态下和罚球期间应停止计时钟。在进攻队和防守队完成一次传递球后,一旦进攻队接到回传球应重新开动计时钟。
6.2. 然而,在规定的比赛时间结束之前,率先得到21分或以上的球队获胜。该规则仅适用于规定的比赛时间(而不适用于可能发生的决胜期)。
6.3. 如果比赛时间结束时比分相等,则应进行决胜期。决胜期开始前应有1分钟的休息时间。决胜期中率先得到2分的队获胜。
6.4. 如果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球队不到场,或不能使3 名队员入场准备比赛,则判该队由于弃权使比赛告负。如果比赛因弃权而告负,比赛得分应记录为 W-0 或 0-W (“W”代表胜)。
6.5. 如果某队在比赛结束前离开比赛场地,或该队所有的队员都受伤了和/或被取消了比赛资格,则判该队因缺少队员使比赛告负。如果发生因缺少队员使比赛告负的情况,胜队可以选择保留该队的得分或使比赛因弃权而告负的得分,在任何情况下因缺少队员使比赛告负的队得分应登记为 0。
6.6. 某队因缺少队员告负或以不正当的方式弃权而告负,将取消该队在整个联赛中的比赛资格。常规赛如果比赛计时钟不适合设定运行时间的长度时,可以采用根据比赛的持续时间设置比赛得分数限,建议采用20分钟/21分方式。
第7条:犯规/罚球
7.1. 在某队犯规达到6次后,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在某队犯规达到9次后,随后的任何犯规都被认为是技术犯规。为避免疑义,依据规则第15条,基于侵人犯规的次数,队员不被逐出场外。
7.2. 对在圆弧线以内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应判给1 次罚球;对在圆弧线以外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应判给2 次罚球。
7.3. 对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球中篮,得分有效,追加1 次罚球。
7.4. 某队全队犯规的第7,第8和第9次总是判给对方2次罚球。第10次和随后的全队犯规以及技术犯规和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总是判给对方2次罚球和球权。这条也应用于对一个正在做投篮动作队员的犯规,但不按照7.2和7.3判罚。
7.5. 由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技术犯规得到的最后一次罚球之后,球权保留,比赛将在场地顶端的圆弧线外,以进攻队与防守队队员之间的传递球方式继续比赛。
第8条:如何打球
8.1. 在每一次投篮中篮或最后一次罚球中篮后:(不包括第7.5条)非得分队的一名队员在场内球篮正下方(而非底线后)将球运至或传至场地圆弧线外的任意位置重新开始比赛。此时,防守队不得在球篮下的“无撞人半圆区”内抢断球。
8.2. 在每一次投篮没有中篮或最后一次罚球没有中篮后:(不包括第7.5条)
如果进攻队抢到篮板球,则可以继续投篮,不需要将球转移至圆弧线外。如果防守队抢到篮板球或者抢断了球,则必须将球转移至圆弧线外(通过运球或传球的方式)。
8.3. 任何死球状态下给予任一队的球权,应在场地顶端的圆弧线外,以(进攻队与防守队)队员之间的传递球方式开始比赛。
8.4. 若队员的双脚都不在圆弧线内,也没有踩踏圆弧线,则被认为“处于圆弧线外”。
8.5. 出现跳球情况时,球权判给防守队。
第9条:拖延比赛
9.1. 拖延或主动地消极比赛(例如不尝试得分)应判违例。
9.2. 如果比赛场地装备了投篮计时器,则进攻队必须在12 秒之内尝试投篮。一旦进攻队持球(在和防守队传递球后,或在球篮下方得分后),12秒计时器应立刻开始计时。备注:如果比赛场地没有装备12 秒投篮计时器,并且某队消极比赛,裁判员应以5秒倒计时报数的方式警告该队。
第10条:换人
当球成死球时并且进攻队尚未与防守队队员之间传递球前,允许任一队替换球员。替换上场的队员在他的队友离开场地,并与他发生身体接触后,方可进入场地。换人只能在球篮对侧的端线外进行。替换队员无需告知裁判员和记录台人员。
第11条:暂停
每队拥有1 次30 秒的暂停。在死球状态下,一名队员可以请求暂停。
第12条:取消比赛资格
在比赛中,一名队员发生了两次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将被裁判员和比赛组织者取消比赛资格。在这里特别规定,竞赛组织者将取消那些出现暴力行为、身体和语言上的攻击行为、影响比赛结果、违反国际篮联反兴奋剂条例(国际篮联内部条例第四篇)或国际篮联的道德准则(国际篮联内部条例第一篇第二章)的队员比赛资格。竞赛组织者有权根据其他球队成员的参与和违反的程度(包括没参与这些行为的队员)取消全队的参赛资格。
安徽省篮球协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7028750号 免责声明